close
【導讀最新修法-刑事訴訟法上訴三審】
關鍵字:實務必考熱區、至少一次上訴救濟機會、訴訟權
Qoute:「…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,二審定讞的輕罪,只要一審是無罪、免訴、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,若在二審改為有罪判決者,得提起上訴。…」
→→因為釋字第752號將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及第2款關於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之規定部分宣告違憲,因此刑事訴訟法配合修正相關規定。
解釋文為:「…(按: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及第2款)就第二審撤銷原審無罪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,被告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,未能提供至少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,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,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。…」
恭喜你,看完這篇了,記得按讚或分享或留言鼓勵我喔!
推薦書目:
駱克,《實務必考熱區-刑法總則》。
http://www.sharer-space.com.tw/9da06/
駱克,《實務必考熱區-刑法分則》。
http://www.sharer-space.com.tw/9da09/
備註:這是一篇刑法刑事訴訟法解析文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