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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導讀最新時事-司法替代役草擬裁判】

 

Quote:「……法院替代役男替法官寫判決,最後再由法官簽名及填刑度,因替代役男即將不再支援法院,李茂生還說,不知這種法官要如何活下去。……」、「……因為審易字的宣判比較有時間壓力,我們會優先處理-通常我們處理的順序會是假釋>宣判>其它雜件>聲判……」

 

新聞連結:台大教授李茂生臉書爆料 替代役男幫法官寫判決

 

「因為審易字的宣判比較有時間壓力,我們會優先處理

由「審易字」這個案號字別,可以知道這位司法替代役是在幫「審查庭」的法官擬裁判書類。第一類法院(所謂一級法院,每年受理案件8萬件以上)原則上要設置審查庭。目前仍有設置審查庭的有臺北、新北、士林、桃園、高雄、橋頭、南投等地院。不知道李茂生老師所說的那名替代役是在那個地院呢?

 

刑事審查庭主要處理的訴訟案件是認罪的案件(即適用簡式審判程序、簡易程序或協商程序),一個審查庭法官月收上百件是很正常的,大部分法院審查庭是一個法官配置23名助理,通常裁判也是由助理草擬。

至於司法替代役草擬裁判的情形,應該不是常態……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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